长葛律师 全国办案

“民告民”、“官告民”、“民告官”是什么意思?

一、一般情况,概括回答:

根据解决的纠纷的性质不同,现代诉讼可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简单说,民事诉讼就是“民告民”,刑事诉讼主要是“”官告民,行政诉讼是“民告官”。

“民告民”、“官告民”、“民告官”是对不同类型诉讼案件当事人身份的非正式表述方式,主要用来区分涉及的主体和诉讼的性质:

1.民告民(民事诉讼):
*含义:民事纠纷中的当事人均为平等主体,例如公民、法人、其它组织等非政府主体。比如一起合同纠纷、房产争议、婚姻家庭等案件。
*特点:强调当事人地位的平等,以协商、调解、和解等方式优先解决争议;法院通常作为纠纷最后解决手段。

2.官告民(刑事诉讼):
*含义:指国家公权力机关(通常是检察机关)以国家名义对违反刑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在这种诉讼中,官方作为起诉方,控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特点:重视控方(检察机关)与辩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论,法院在中立的位置上进行判断。

3.民告官(行政诉讼):
*含义: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比如对政府的征地补偿决定、处罚决定等不满,要求法院进行审查。
*特点:体现了法律面前公民与国家机关的平等原则、行政相对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要求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这些术语有助于理解法律中不同主体之间的基本关系和相应的诉讼种类。在实际法律操作中,可以根据诉讼主体的不同,适用相应的法律程序和规则。

二、具体问题,免费咨询:

weixin

   官  网:jitaolvshi.com(季滔律师)

免费【法律援助】

免费【普法宣讲】

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问题 

👉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