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赢了,对方有钱也不还,能追究拒执罪吗?
很多老板打经济纠纷官司,最难受的不是官司没赢,而是:
判决已经赢了,对方就是不给钱。
进入执行以后,甚至还会发现对方明明在经营、在收款,嘴上却一直说“没钱”。
这时候很多人都会问我:
对方有钱不还,能不能追究拒执罪?
答案是:不能只看“判决没有履行”。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一个很重要的判断前提: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所以,实践中至少要重点看三个问题。
第一,看他到底有没有履行能力
对方确实没有财产、没有现实履行能力,和明明有财产却故意逃避执行,是两回事。
因此,不能因为判决没有履行,就直接认定对方涉嫌拒执罪。
真正需要关注的是:
在应当履行的期间,对方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履行能力。
第二,看有没有故意逃避执行的行为
这一点往往比一句“他明明有钱”更重要。
例如,执行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虚假处分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就需要进一步固定相关证据。
现行司法规则对多种拒不执行行为作出了规定;司法实践中,违法处分财产、逃避法院执行并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是判断是否涉嫌拒执犯罪的重要内容。
第三,还要看是否达到“情节严重”
即使存在拒不执行行为,也不是当然构成犯罪。
是否达到刑事追责程度,还需要结合行为方式、后果以及是否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所以,拒执罪不是简单的“欠钱不还罪”。
真正应该做什么?
如果官司已经赢了,对方迟迟不履行,不要只反复问一句:
“他为什么还不给钱?”
更重要的是开始整理:
生效法律文书、执行过程材料、对方财产线索,以及能够反映对方履行能力和逃避执行行为的客观证据。
因为到了执行阶段,真正有价值的不是情绪判断,而是:
**能不能证明他有能力执行,又在故意逃避执行。**
如果发现对方确实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等异常行为,就应当结合具体证据进一步评估,是继续采取执行措施,还是依法研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救济路径。
官司打赢只是第一步,把钱真正执行回来,才是很多经济纠纷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