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内容
首页
专题
刑事辩护
经济纠纷
交通事故
工伤赔偿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婚姻纠纷
离婚纠纷
执行案件
普法宣传
联系我们
Menu
首页
专题
刑事辩护
经济纠纷
交通事故
工伤赔偿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婚姻纠纷
离婚纠纷
执行案件
普法宣传
联系我们
长葛律师 全国办案
什么是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
首页
≫
离婚纠纷
👉
长葛律师
,
长葛律师事务所
一、一般情况,概括回答:
日常家事代理权。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具体问题,免费咨询:
电 话:135 9897 9131(点击拨打)
微 信:135 9897 9131(点击复制)
13598979131
官 网:jitaolvshi.com(季滔律师)
免费【法律援助】
免费【普法宣讲】
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问题
👉
离婚纠纷
前夫/妻抢孩子?3招合法夺回抚养权!
婚姻状况一般分几种?
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法律后果?
通过诉讼离婚,如何实现快速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婚姻”是怎么来的?
热门问题
首页
常见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如何区分亲属、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关系?
什么情况下,律师费可以让对方承担?
在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向未成年人卖烟酒,有哪些后果?
非法经营罪哪些情形可以判缓刑?
夫妻赠房,怎么才算个人财产?
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婚姻有哪些倡导性规定?
交通事故的损失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