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非金融机构的借贷活动,亦即不通过银行或其他官方金融机构,由一方(出借人)将货币或者其他资金借给另一方(借款人),通常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返还本金并支付一定利息的私人借贷行为。
民间借贷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1.参与主体多样性:参与民间借贷的主体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
2.合同自由性:借贷双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相互协商的结果,自定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
3.手续便捷性:相对于正式金融机构,民间借贷手续简便,审批快捷,适合急用资金需求。
4.风险相对较高:由于不受金融监管,民间借贷存在信用风险和违约风险,出借方可能面临回款难的问题。
5.利率灵活性:民间借贷的利率高于正规金融机构,利率通常由借贷双方协商而定,但需遵守国家关于利率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对民间借贷给予法律确认,并规定了相关的法律效力和保护措施,但也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利率的规定。此外,民间借贷不能违背法律禁止的行为,如高利贷等。在现实操作中,民间借贷合同要求明确规定借贷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并应谨慎评估对方的信用状况,避免出现纠纷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