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法庭判决、裁定、调解书或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采取措施强迫失信方执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律程序。
在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强制执行是实现法律效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法律文书生效(如裁决、判决、调解书、仲裁裁决等),胜诉方可以要求败诉方自愿履行义务。如果败诉方拒不履行或逾期履行,胜诉方有权向原审法院或执行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强制执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财产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工资等进行查封、扣押、冻结,以及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将之变现,用于偿还债务。
2.行为执行:对于要求被执行人特定行为的法律文书(如恢复原状、停止侵害等),法院可以采用罚款、拘留等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
3.强制腾空和拆除:在涉及房地产权属或违法建筑等情况时,法院可能采取强制腾空、拆除的措施来执行法律文书。
4.强制医疗:某些情况下,如精神病人对他人构成危险时,法院可能会裁定强制医疗措施。
5.其他措施: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如强制更名、强制登记等。
法院执行过程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高效的原则,并尊重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藏财产、拒不履行义务,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面临一系列信用制裁,包括限制消费、限制出行等,以促使其履行义务。强制执行程序既保障了法律效果的实现,同时也提高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