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内容
首页
专题
刑事辩护
经济纠纷
交通事故
工伤赔偿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婚姻纠纷
离婚纠纷
执行案件
普法宣传
联系我们
Menu
首页
专题
刑事辩护
经济纠纷
交通事故
工伤赔偿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婚姻纠纷
离婚纠纷
执行案件
普法宣传
联系我们
长葛律师 全国办案
什么是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
首页
≫
离婚纠纷
👉
长葛律师
,
长葛律师事务所
一、一般情况,概括回答:
日常家事代理权。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具体问题,免费咨询:
电 话:135 9897 9131(点击拨打)
微 信:135 9897 9131(点击复制)
13598979131
官 网:jitaolvshi.com(季滔律师)
免费【法律援助】
免费【普法宣讲】
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问题
👉
离婚纠纷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形?
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双方已达成离婚协议,如何通过诉讼快速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婚姻状况一般分几种?
可撤销婚姻有哪些?
热门问题
首页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时怎么办?
交通事故的赔偿比例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的损失如何计算?
借条丢了,钱还能要回来吗?
二手房买卖可能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有哪些区别?
交通肇事者坐牢,就不用赔钱?
交通事故医疗费,其它保险能赔吗?
在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人的一生,一般会遇到哪些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