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逃逸指的是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采取救助受伤人员措施、不保护现场或者不及时报警,故意离开事故现场,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这种行为既可构成行政违法,亦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严重侵害了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给社会的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极大隐患。
交通事故后逃逸如何认定主要依据以下条件:
1.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不仅包括车与车之间的碰撞,也包括车辆与行人、非机动车的碰撞等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2.有故意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驾驶人在事故发生后进行的有意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开车驶离、弃车逃跑等。通常这种行为是为了逃避责任。
3.未采取必要的措施:驾驶人在逃离事故现场之前,并没有按照交通规则要求的采取救助措施、保护现场、报警等行为。
4.故意逃避法律责任:驾驶人逃逸的目的在于逃避交通事故责任,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还是刑事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逃逸的行为可能受到以下法律后果:
行政处罚:撤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予以罚款或拘留。
刑事责任:如果事故本身按照交通肇事论处,逃逸后一般将加重处罚。在造成重大伤亡且逃逸的情况下,可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在认定逃逸行为时,司法机关会考虑驾驶人的行为动机、事故发生的情况和结果、事后的态度等因素。如果驾驶人在逃逸后自动投案,并能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有悔改表现,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