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体系中,刑事诉讼一般由以下几个机关主持:
1.公安机关:
*作为最初的刑事案件侦查机关,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包括收集证据、调查犯罪事实、决定是否拘留或申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等工作。
2.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负责对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监督,审查是否提起公诉,并对有可能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刑事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察院负责提起公诉,并参与诉讼。
*检察院拥有自行立案侦查的权力,在侦查终结后,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作为审理刑事案件的机关,负责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判。根据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可以有一审、二审乃至死刑复核的诉讼程序。
*法院在刑事诉讼中通常扮演裁判者角色,基于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有罪及如何处罚的判断。
这三个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不同的职责,相互制约和协调,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与效率。此外,在特定情况下,例如涉及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监察机关也可能介入调查等。